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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合格评定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送审稿)通过审定

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13-08-07

国家标准《合格评定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送审稿)通过审定

 

  2013年7月31日,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组织编制的国家标准《合格评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接受了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秘书处审定。审定会由SAC/TC261秘书长、审定委员会主任生飞主持。认可中心樊恩健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标准起草组组长李燕代表起草组向审定委员会汇报了标准的研究和起草过程,以及标准的技术特点和主要创新点。

  审定委员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并对各方关注较多的问题进行了重点审议。审定委员会一致认为:该标准是一项我国自主创新制定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应用性和指导性较强,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该标准基于科学研究的成果,结合了我国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工作的经验,符合国家标准制定的要求;该标准在能源绩效的评价、认证人员能力、领域划分等方面具有创新性,有利于提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与认可实施的有效性和公信价值。

  审定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对《合格评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送审稿)的审定,同时要求标准起草组对送审稿作进一步完善后形成报批稿,提交SAC/TC261上报国家标准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