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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3号
2026-03-20 16:47 来源: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字号: 默认 超大 打印

根据机构申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按照《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2)的规定,决定自2026年3月18日起注销北京标圆认证中心服务认证认可制度(认可注册号CNAS C308-P)的认可资格。注销后,该机构须停止上述认证领域一切引用CNAS认可资格的宣传,不得以获得CNAS认可的身份开展相关认证活动。

在上述认证领域内,该机构应即时收回、销毁所颁发的带有CNAS认可标识的认证证书等一切带有认可标识的文件,否则将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发布单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花市大街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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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7105311 

传真:010-8792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