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构初评、扩领域和资格处置事宜公告的说明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按照适用的认可规范,经认可决定,对相关机构公示、公告情况如下:
一、符合认可要求,准予在获准认可的范围内宣传认可状态和使用CNAS认可标识的相关机构,授予认可的具体信息可以在CNAS网站 “信息查询”栏目内获取;
二、认可资格处置:
1、实验室/检验机构资格处置详见暂停撤销公告;
2、认证机构、审定与核查机构资格处置另行公告。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