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在线办理
EPA复合木制品检测实验室认可
认可依据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认可流程
收费标准
其他说明

(一)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17);

(二)CNAS-CL01-A002:202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三)CNAS-CL01-S04:2018《EPA复合木制品检测实验室认可方案》;

(四)其他相关认可规范文件。

(一)基本了解CNAS 的相关要求,且进行了有效的自我评估;

(二)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其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建立了符合认可要求的管理体系,且正式、有效运行6个月以上;

(四)进行过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并能达到预期目的,且所有体系要素应有运行记录;

(五)技术能力满足 CNAS-RL02《能力验证规则》的要求;

(六)具有开展申请范围内的检测活动所需的足够资源,例如主要人员,包括授权签字人应能满足相关资格要求等;

(七)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应能满足 CNAS 相关要求;

(八)申请认可的技术能力有相应的检测经历,且经历应覆盖申请的全部项目/参数;

(九)“EPA 复合木制品检测实验室”应为已获 CNAS 认可的检测实验室,认可范围 内包含 40 CFR Part 770《复合木制品甲醛标准》、以及甲醛测试方法 ASTM E1333《大 舱测定空气中木制品甲醛浓度和释放速度的标准试验方法》或 ASTM D6007《小型舱 测定空气中木制品甲醛浓度的标准试验方法》。 “EPA 复合木制品检测实验室”应满足 CNAS 对检测实验室的所有认可要求, 包括 CNAS-CL01-A00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 明》,以及本文件规定的认可特殊要求。

(十)能力验证:为验证甲醛排放检测的准确性,“EPA复合木制品检测实验室”应参加加利福尼 亚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lifornia Air Resources Board,简称CARB)组织的甲醛排放实验室 间比对,或者在可获得的情况下,参加美国环保署(EPA)承认的能力验证或实验室 间比对项目。

注:EPA 目前仅承认 CARB 组织的实验室间比对活动,CARB 只为其批准的第三方 认证机构(third-party certifiers ,简称 TPCs)及 TPCs 的签约实验室提供实验 CNAS-CL01-S04:2018 第 3 页 共 10 页 2018 年 08 月 10 日 发布 第一次修订 2018 年 09 月 01 日 实施 室间比对。实验室应首先成为 CARB 批准的 TPCs 的甲醛检测签约实验室,通过 TPCs 向 CARB 申请实验室间比对,取得满意结果后才能申请“EPA 复合木制品检测实验室”。

(十一)样品记录: 实验室应记录接收到的样品状态,特别是包装情况。实验室应规定接收样品后 的测试时间,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板材进行检测。

(十二)检测方法:实验室应使用检测方法 ASTME1333 或 ASTM D6007 进行测试,如果使用 ASTMD6007,获得的检测结果应包含与 ASTME1333 的等同性证明。实验室应按客户要求的频次证明 ASTM D6007 与 ASTME1333 方法的等同性。对等同性证明的要求详见附录 A。

注:EPA 要求对每台检测仪器必须分别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等同性证明,或在设备、程序及检测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等同性证明。如果连续三年均能证明等同性,可以每两年进行一次等同性证明。如果实验室在设备、程序或测试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再次进行等同性证明。

(十三)设备:甲醛检测中所用的设备应全部进行校准,并应按照设备生产厂家的说明进行维 护和使用。实验室应按所用检测方法的程序和技术要求使用甲醛检测的设备,按方 法要求设置测试条件和负载比。


(一)纸质申请材料

1.CNAS-AL01:实验室认可申请书 (2020年8月31日发布)正文;

2.法律地位证明文件。

(二)电子版申请材料

1. “实验室/检验机构认可业务系统”填写申请书(概况、基本信息、关键场所一览表、场所相关信息、认可合同、附件)。

(一)认可委(秘)(2022)14号《认可收费项目和标准(2022版)》;

(二)CNAS-RL03:2023《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