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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12-03-27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在国际认可活动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的认可活动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期,有关方面反映,某些获证组织伪造冒用带有IAF和CNAS联合标识的证书,对国际互认和认可秩序产生了极坏的影响。
    CNAS郑重声明:假冒CNAS证书或假冒CNAS和国际组织联合标识(IAF、ILAC)等假冒CNAS名义的行为,严重损害了CNAS的声誉,CNAS保留追究假冒者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CNAS诚挚欢迎社会各界组织、个人对前述假冒行为进行举报。
特此声明。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CNAS综合业务处何欢
电话:010-67105225
邮箱:heh@cna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