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医学校准/参考测量实验室特定认可要求》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临床酶学校准/参考测量领域的应用说明》网上征求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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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10-07-15 | ||||||||
相关单位和人员: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为规范对医学校准/参考测量实验室认可活动,分别编制了认可准则文件《医学校准/参考测量实验室特定认可要求》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临床酶学校准/参考测量领域的应用说明》。
现已完成文件征求意见稿,在网上公示征求意见。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上述文件有认可修改建议或意见,请于2010年8月15日前反馈CNAS。
联系电话:010-67105325
联系传真:010-67105082
联系人:史光华
Email:shigh@cnas.org.cn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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