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向监管机构在清洁饮用水供应方面提供支持

发布时间:2016-06-07    

  新西兰在 2007年对 1956年发布实施的卫生法进行了修订,修正案规定实验室在进行生活饮用水检测时必须取得新西兰认可机构或者相关指定机构的认可,或者有证据表明实验室满足ISO/IEC 17025标准。

  在最新的公共饮用水供应项目中,加拿大新斯科舍政府环保门部要求获得批准能够开展水质检测的实验室必须满足获得认可这一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