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认证认可管理体系确立

 

2009年6月9日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9日电(记者王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孙大伟9日表示,经过持续不懈的规范发展,中国已整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的认证认可体系,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能力得到整体提高,认证结果采信更加广泛,中国认证认可的国际地位和影响不断提升。

    孙大伟是9日在此间举办的“认证认可与质量安全暨国际认可日?中国论坛”上做出此番表示的。

    认证认可是确保质量安全的基础手段,作为国际上通行的管理方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具有保障质量安全、促进对外贸易、推动节能环保、加强政府管理、提升社会公共效能等重要作用。

    孙大伟表示,国家认监委成立以来,围绕提升专业能力,建立和实施了以《认证认可条例》为核心的认证认可法律制度体系以及“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认证认可监督体系,实行统一的国家认可制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制度,从而确立了中国特色的认证认可体系。

    “目前中国与全球良好农业规范实现了GAP认证结果的互认,并与日本建立了日本电器安全法认证(PSE)互认模式。中国-俄罗斯实验室认可互认、中国-新西兰电子电器政府间互认等也正在加紧落实中。”孙大伟透露说。

    孙大伟同时表示,为确保进入农村市场的汽车、家电产品安全可靠,国家认监委将严格依照强制性产品认证适用标准要求,对下乡汽车、摩托车以及家电产品严把认证质量关,对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及时进行清理。

    孙大伟透露,截至目前,各地已撤销汽车认证证书198张、暂停124张,撤销摩托车认证证书77张、暂停120张,有效消除了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2007年10月,国际认可论坛(IAF)和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两大国际认可组织在联合召开的2007ILAC/IAF大会上,确立了自2008年起每年6月9日为“国际认可日”。“国际认可日”的设立旨在推动认证认可活动在全球的广泛发展。

    2008年,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签署了亚太和国际产品认证机构认可多边互认协议,成为加入国际范围和亚太区域全部现有互认制度的国家认可机构之一,签约认可机构涉及40多个国家和经济体。2009年6月9日第二个“国际认可日”的主题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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