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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总动员

  玩具总动员

  ——认可促进输美玩具出口事例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报送)

  一、概况

  2008年8月14日,美国国会通过《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扩大了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对产品制造商和进口商要求的监控程度,要求消费品制造商(包括进口商)和专有商标拥有者的产品符合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根据法案所制定的每一条适用本产品的法规、禁令、标准,并规定对于本意为12岁以下儿童设计的消费品,应作强制性的第三方测试,指定《消费者安全规范玩具安全》(ASTMF963)为其玩具进口检测的标准依据。该标准本为自愿性标准,但在CPSIA第106(a)的要求下变成强制性标准。2011年7月,委员会以5:0投票通过决定,自2012起正式实施《消费品安全法》第14条,意味着玩具和儿童产品的强制性第三方测试将于2012年正式实施。

  如想获得美国市场的入场券,国内玩具企业必须按照其指定的标准,选择其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这样,从产品适用的技术标准到检测机构,以及对于检测机构的要求和注册审批,都由美国政府决定。这意味着CPSC掌握了评价我国对美出口玩具和儿童产品质量的主动权,对我国玩具及儿童产品的出口形成了一定的技术贸易壁垒,影响到我国玩具行业的发展。

  二、发挥认可作用,积极应对CPSC新政

  我国是全球玩具生产第一大国,全球每年约有75%的玩具产自中国,出口的玩具占世界市场总量的三分之二。2011年前9个月出口玩具货值达79亿美元,同比增长8.9%。而美国是玩具的最大消费国,玩具销量占世界总销量的30%,市场容量每年高达214亿美元,也是我国玩具及儿童产品出口的最大目的地,占我国玩具出口总额的40%以上。2011年底起,相关玩具生产企业开始在国内寻找能够获得CPSC承认的检测服务,而实验室在申请获得CPSC项目的注册资格却频频受阻,整个行业遭遇困境,数十家玩具检测实验室来函向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寻求帮助。

  CNAS立即调查该事件的相关情况,及时与CPSC进行沟通说明,积极研究美国相关法规政策。根据《美国法典》第15卷第2063条中规定“关于第三方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工作可由委员会或委员会指定的独立组织实施”。CPSC基于该条款与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开展合作。通过利用国际互认协议框架下的实验室认可资质,可以获得CPSC授权的实验室资格。其中,根据CPSC的要求,认可的标准应是ISO/IEC17025:2005,并且认可的结果必须注册并被CPSC所承认。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制度在国际认可活动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其认可活动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CNAS是国际认可论坛(IAF)、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太平洋认可合作组织(PAC)的正式成员。这意味着我国实验室的检测结果如果要获得CPSC的承认,可以通过CNAS对于ASTMF963认可的基础上,再进行CPSC资质注册。但为何我国获准认可实验室却无法顺利获得CPSC的注册资质?经过了解,美方受理我国实验室资质注册申请时对于ASTMF963认可技术能力的表述方式理解存在较大差异,要求我国实验室必须得到对于该标准逐条款的确认才能够承认其认可结果。

  对此,CNAS一方面及时与CPSC进行沟通,向其统一解释CNAS认可证书对于玩具和儿童用品的能力表述含义,并及时跟踪了解其他国家认可机构对于ASTMF963标准认可结果的表述方式,通过对比说明,希望获得CPSC的理解和接受。由于美国相关法规以及某些政策的特殊要求,事实上,CPSC对不能够准逐条款确认的所有国家认可机构都提出了类似要求。

  为应对当时紧急情况,CNAS首先组织评审员对遇到注册困难的数十家实验室,分别进行能力确认,逐一向CPSC进行说明,解决实验室的燃眉之急。同时,积极联系北京、广东等地的玩具领域机械物理、化学、燃烧等方面专家,根据检测方法和标准对于和项目参数的对应关系进行统筹,提出玩具和儿童用品认可结果表述整体解决方案,及时发布了《玩具和儿童用品检测领域认可能力范围表述说明》。

  该文件发布后,获得了行业内实验室和专家的一致好评,数十家国内玩具实验室主动应用该文件对实验室的玩具领域检测能力进行了变更,顺利通过了CPSC注册资质审查。自2012年下半年,除个别未及时变更的实验室外,美方对我国实验室玩具检测能力的认可未提出异议。该项工作及时有效地促进了相关方对CNAS认可结果的理解和接受,同时避免了我国玩具产品出口面临“多次检测、多次认证”的不利局面,降低了流通成本,提高了产品的形象和竞争力,保护了行业的发展。

  三、经验启示

  从玩具的技术标准来看,我国质量监督部门和生产企业采用的标准主要为GB6675-2003等国家标准,该标准的技术内容参考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相关标准,而CPSC指定ASTMF963为其玩具进口检测的标准依据,与国标有一定差别。从质量监控体系上,CPSC与我国目前的管理体系也存在很大差别。因此玩具生产企业在本土进行的玩具产品的检测结果无法获得CPSC的承认。各国对于市场监管的法规和技术标准不一致,因此出口企业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市场目标国技术法规政策的要求和变化,提前研究应对方法,避免措手不及。

  从对于检测机构的要求来看,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要求申请其授权的实验室应依据ISO/IEC17025的标准获得认可,这与我国认可机构发布的认可依据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要求是一致的。国内已有不少家实验室从设备、人员、组织等方面,具备了按照美国标准ASTMF963-08进行检测的能力,获得CNAS的关于该项目的认可。

  通过发挥认可的桥梁作用,帮助我国的玩具实验室获得美国CPSC的资质,我国玩具企业就能够在国内完成产品检测,检测结果直接获得CPSC的承认。这将提高产品的生产流通效率,降低检测认证成本,并占据一定的产品质量评价的话语权,对于巩固美欧日等传统出口市场,保持我国玩具行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优势具有一定的意义。

  从玩具产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来看,我国虽然在玩具制造规模和产量上居于全球领先地位,但仍处于劳动密集型的低附加值阶段,产品的质量形象和品牌美誉度还有待提高。国际互认体系的桥梁使玩具产品的检测结果获得不同国家管理部门的采信,将有助于整个行业依靠质量提升增加产品附加价值,转变增长方式,促进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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