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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征文:对认证认可事业持续发展的思考

作者: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 刘必化 时间:2013-05-16

  前言

  我国推行的认证认可制度为落实“质量振兴纲要”、推动企业管理规范化、提升对产品安全质量、促进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等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这也是我国从事认证认可工作的各类人员在实践过程和经验教训中边学习、边总结、边提高所取得的成绩。
如今认证认可工作已形成为我国的一个行业、不仅拥有一支庞大的队伍和健全的管理机构,而且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链上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要让这项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应该不断地从工作效果上、社会需求上改进我们的工作和管理方法。十多年来,作者经历并参与管理体系咨询、现场审核和产品认证的实践,结合国家认可机构的要求和目前大家对认证认可工作的改进需求,提出一点改进拙见,供同行参考。

  一、监管方式应与国情相一致

  众所周知,管理应该有益于社会或企业的发展才有意义。我国在不同的发展时期对产品安全质量的监管方式和推行的管理手段是不相同的。

  在推行认证认可制度前,我国对产品安全质量的监管形式是:对产品通过生产许可证、产品安全认证和行政处罚手段等方式来控制。对产品质量保证能力是通过产品评优、推行日本国的“全面质量管理”和开展“QC小组活动”的方式来推动。这些方式与我国当时发展时期相一致,对我国的产品质量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国际贸易的增加、市场供需渠道及进入WTO后管理体制发生变化,对产品安全质量的监管形式也发生改变。原来以行政监管为主的方式转向政府主管和社会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管的形式。产品监管工作推行强制性和自愿性认证。企业管理也随着ISO9000族标准进入我国和“贯标”工作的推进,当初开展“全面质量管理”的企业管理也基本转向到建立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即“贯标”取证的方式。

  这些监管形式和方法的有效转变,就是因为与我国改革开放的国情和企业需求相一致。才可能推动了我国学习吸收国外先进管理经验的热情,并迅速在国内掀起管理体系认证热潮。对产品认证的监管方法也起到重要的改进作用。

  经过十多年的认证实践,目前因各种产品的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和认证效果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使很多人提出认证认可工作的公信力的问题。无论这种想法的影响有多大,我们应该意识到,现行的做法是否存在与国情或企业需求不一致?因为大家也认识到,认证认可工作的确存在认证形式和效果问题。如果对这个问题不去研究改进办法,无疑对认证制度可持续性发展将会造成影响。

  很多有识之士认为:解决形式与效果不对称的问题,不仅是要解决好认证机构的人员和工作规范化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解决好认证形式、检查的内容和方式如何与我国产品的生产、销售、服务、监测能力及市场特点相一致的问题。

  二、监管方法应与效果相一致

  十多年来,产品和管理体系认证的监管制度为认证机构的资质、人员和发证条件的符合性奠定了基础。但是,面对近几年社会上出现的产品安全质量事故和管理体系认证存在的问题,无疑对我们的工作方法提出改进的需求和新的课题。大家认为至少在以下方面值得商榷。

  1、在产品认证上,我国现行的产品认证制度基本采用的是到产品认证的申请方进行产品型式试验+工厂现场检查+获证后的监督的方法,对获证组织的产品颁发产品认证证书和标识。为防止个别企业在利润的驱动下,利用社会存在的其他负面因素,滥用产品合格证书或产品合格标志,在产品认证的方式和监督的形式上有必要做出改进。

  从我们多年对船舶安全质量的监管经验来看,现行的很多产品认证方式只能相当于是对组织的生产能力符合性的认证,不能证实出厂产品的安全质量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产品认证应视产品对生命和财产的风险程度不同而采取不同的认证方式并颁发不同的产品认证证书。

  我公司现开展的自愿性产品认证业务,采用的是结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结合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产品认证的经验、结合市场和客户需求等制定认证制度。对自愿申请认证的产品分为两种认证形式:一是针对企业申请认证的产品采用设计评估、型式试验、工厂(生产一致性)审查等评审方式,评价产品是否符合设计、生产和服务技术标准及管理能力要求。合格者颁发产品设计评估证书或型式认证证书,不授予产品合格标志;对需要在产品上附上合格标志的,必须派员到现场按认证方案抽查进行产品制造或出厂认证,认证合格后再颁发产品合格证书和标志。

  2、在管理体系认证上,为保证审核工作的能力和有效性,目前采用监管认证机构的审核员资质和审核案卷质量的举措是很有力度的,但对审核组的现场审核情况和企业意见却监管乏力。根据多年来认证市场化竞争和商业化趋势,认证审核能力和水平的符合性不是通过审核记录和报告完全能体现的。因此,对认证机构的监管重心应该有所转移。

  事实上,审核员在现场审核工作中,要想在现场写出符合监管要求的审核记录的确是件困难的事情。为保证审核检查表内容的符合性,许多审核员要么是审核结束后写“回忆录”、要么是“编辑”检查记录。按照现在审核人员的编制报告的能力,“编写”出一份符合监管要求的审核记录和报告并非难事。这样的审核记录即使完全符合规定又有什么意义? 因此,结合实际效果改进产品认证和体系认证的某些监管方法,必然会推动认证机构工作质量和审核效果的提高,

  三、认证方法应与企业的需求相一致

  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在我国已经实践十多年,众多的企业已经十分熟悉管理体系的认证流程。实践证明,企业在获证的初期,通过审核人员按照标准逐条逐款地查管理体系的符合性,对企业理解标准和完善其基础管理有一定的作用。如果一个认证周期(甚至几个认证周期)下来,审核人员总是处在询问职责、文件、记录等基础管理层面上,总是在询问企业在标准中某条款的符合证据上,企业管理者就会误解标准的作用,并慢慢失去“贯标”兴趣,目前这种迹象已经表现出来。因为大多数企业不仅仅是希望通过“贯标”提高基础管理,更希望是通过认证审核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许多业内人士已经清楚地看到这一点,并在审核实践中总结出很多很好的审核方法。如果归纳起来就是:审核工作必须围绕企业的发展目标、工作重点、难点展开;通过观察、抽查、收集证据的方法,用管理标准来评价企业的决策、组织实施的方法和最终效果是否符合认证或保持注册的要求;提出的审核发现(意见)是针对企业实现目标所采用管理方法的符合性和差异性。让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感受到认证工作是实现企业经营目标的助推器、是发现组织管理漏洞的修复提示仪、是提高/鞭策企业整体执行力的外动力、是企业管理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只有企业对认证工作不离不弃,认证事业才有持续发展的可能。只有企业认为认证工作有利于发展,认证事业才有持续发展的意义。

  四、学习标准应与实际相一致

  90年代初,我国等同采用国际ISO9000族管理标准,可以认为是向国外学习先进管理方法的里程碑。十多年来,随着标准的几次修改换版,国内一批管理专家为保证业内人士和“贯标”组织正确学习和理解标准的要求编制出大量的培训教材,培养出大批“贯标”内、外部审核员和咨询师,为我国推进“贯标”和认证认可制度的建立做出了贡献。

  值得提出的是:尽管ISO9001标准经历了87版、94版、2000版和2008版的修订,现行的培训教材和考试(面试)似乎还处在以基础知识为主的状态。如前所述,基础培训对标准入门学习和企业认证初期是十分有用的,但因实际操作运用的统一教材十分匮乏,就存在企业宣贯和运用标准时的不充分性、审核人员在审核时的教条性等问题。

  尽管“贯标”工作开展了十多年,很多从业人员还是处在对标准的基本理解和运用上。由于对管理标准的运用方法培训不到位,在实际审核工作中表现在:有些审核人员已经把审核工作当成熟练工种;只会看懂按照标准条款编制的质量管理文件,看不懂具有企业特点和产品特征的管理文件;只会按照标准条款去找符合证据,不会在审核中从不同组织的具体工作及结果抽查、观察和评价管理对标准要求的符合性等现象。这种只能让企业为标准服务,无法体现标准为企业服务的现象,如何让企业保持对“贯标”认证的持续性?

  作者体会到:ISO9001标准不仅为我们提供了管理的过程方法、管理原则和要求,而且搭建起容纳传统管理和现代管理丛林理论及方法的框架。正是这框架基础,才能够适应于全球各行业。在这管理框架内,需要的是不同的组织根据不同的特征和不同的产品特点采用不同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企业现采用的无论是传统或现代的管理方法,都可能是证实企业 “贯标”工作在某项活动中有了新的具体的操作方法。

  如此好的ISO9001管理标准,少数人认为它过时了。这属于对标准的学习和理解不够。而有业内人士说,对有持续改进要求的企业应该用ISO9004标准审核。这说明是多么地需要对标准运用的方法编制统一教材啊。

  值得庆幸的是,许多业内人士在不断研究探讨认证标准应用方法,并在《质量认证》杂志和各类管理性刊物上发表各自的意见和体会。这次ISO9001:2008换版之际,国家认监委的某位领导认为标准变动很大,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新版标准,改进我们思想和工作方法。很多业内专家也寄希望这次换版机会,对培训教材增添新内容,对人员的审核水平再提升,让我们的认证工作焕发新的生机。

  我们相信:在国家认监委、认可委的领导下,依据国家认证认可条例和相关制度及规定,只要我们认真总结认证认可经验,一定有能力解决这些前进中的问题,让认可事业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带来更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