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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7号公告 关于暂停吉林省农产品认证中心有机产品领域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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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17-05-02

  根据《认证机构认可资格处理规则》(CNAS-RC02)的规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决定自2017年4月26日起暂停吉林省农产品认证中心有机产品领域认可注册资格三个月。在认可注册资格暂停期间,认证机构须停止有机产品领域一切引用认可资格的宣传,不得开展对认证客户的初评和再认证活动。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