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人员行为准则 |
作者: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时间:2012-11-30 |
评审人员行为准则 1、行为要求 a)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b)遵守CNAS评审工作制度与程序,维护CNAS利益; c)履行CNAS评审人员义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d)遵守CNAS《公正性与保密声明》要求。 2、纪律要求 a)严格按照评审程序实施评审,不擅离职守或擅自缩减评审内容、过程和时间; b)不利用评审工作便利为个人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c)不接受与评审工作有利益关系的组织和人员的任何好处; d)不收取CNAS支付的劳务费以外的任何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费用; e)不私自从事任何与评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如对被评审方进行咨询或培训等; f)不接受被评审方赠送的礼品、有价证券和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 g)不向被评审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h)不在评审工作期间饮酒; i)主动接受CNAS的评审工作监督,并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对违反本准则的行为进行调查; j)如发生违反本准则的行为,自愿接受CNAS的相关纪律处分。 |